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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方汉院国际文化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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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介绍

东方汉院国际文化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的工商信息


更新时间:2024-05-10
声明:信息为网络整理仅供参考,准确信息请以行政机构公布为准。
[企业名称]东方汉院国际文化交流(北京)有限公司
[经营状态]开业
[法定代表人]李海华
[注册资本]600万(元)
[实缴资本]600万(元)
[成立日期]2005-10-18
[核准日期]2022-04-12
[营业期限]2005-10-18 至 2060-10-17
[所属省份]北京市
[所属城市]市辖区
[所属区县]西城区
[电话]18614083132
[更多电话]010-52894392,010-52894394,51289126,010-68868896,18611694482,13371705134
[邮箱]lihh@chinesestudy.org
[统一社会信用代码]91110102781737071W
[纳税人识别号]91110102781737071W
[工商注册号]110108008981722
[组织机构代码]78173707-1
[参保人数]5人
[公司类型]有限责任公司(自然人投资或控股)
[行业]文化艺术业
[曾用名]-
[地址]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栋C座409室(德胜园区)
[最新年报地址]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8号5栋C座409室(德胜园区)
[经营范围]文艺创作;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(不含演出);教育咨询(不含中介);市场调查;承办展览展示活动;设计、制作、代理、发布广告;摄影服务;会议服务;销售电子产品、工艺品、珠宝首饰、计算机、软件及辅助设备;投资咨询;经济贸易咨询;舞蹈培训;音乐培训;企业策划;电脑动画设计;公共关系服务;围棋培训;绘画培训;技术开发;翻译服务;投资管理咨询;应用软件服务;计算机系统服务;技术服务;书法技术培训。(“1、未经有关部门批准,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;2、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;3、不得发放贷款;4、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;5、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” ;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。)